拾遍十辩

那不久之前的曾经,我们亲手植苗,我们细心呵护~(十辩茁壮成长)。 那不久之前的曾经,我们踏遍西马,我们创造回忆~(我们不想只有曾经)。 十辩之后,我们用心经营这块土地,这里是我们友谊的延续……

星期一, 八月 21, 2006

花痴日志

刚和晓萍宝诗出席了胡一虎的讲座。
他说话的艺术会杀死人。
自信。风趣。幽默。搞笑。谦虚。

随机应变。反应敏捷。滔滔不绝。成熟稳重。风流倜傥。
压轴还表演钢琴演奏。
walao@
老娘被他迷到半死。

别看老娘整天中性打扮又骂粗话又说黄色笑话就以为老娘搞断背,其实老娘是喜欢男人的!
只不过没有男人喜欢老娘而已。。。
那天一名男系友对老娘说:“要是你是男生,一定会有很多女生喜欢你。”
言下之意,莫过於:“没有男生会喜欢你这种不男不女非男非女的中性人啦!”
我的心。。。
淌血。

我好喜欢胡一虎这种智慧型的男人。。。
所以,我想借由这个平台,征婚。
要是你们谁有朋友像胡一虎吴若权这类型的,或刘翔这种孝顺谦虚老实厚道这类型的,并且喜欢胖女人的,不管高矮肥瘦,记得要介绍给我!
---如果你们不想老了在和儿孙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,电话忽然响起,一把性感的声音从里边传出来:“嘿,陪老娘出来喝茶!”的话。

4 Comments:

Blogger YR said...

胡一虎来马?我怎么不晓得?你没义气,怎么没通知我?我不会跟你争的。你怎么可以这样?不要跟你好了啦!

12:48 上午  
Blogger Yin Erl said...

原本我想叫你的,可是想到你已经不在PJ,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。。。
我好想你。。。
以后没有人陪我去示威了。。。
55555555555

12:59 上午  
Blogger YR said...

你若要去示威,请通知我,只要是激烈到有水炮车来的示威活动,我会考虑出席的!

1:09 上午  
Blogger Yin Erl said...

您已经逃出大专法令的魔爪了,而我,还留在象牙塔里受罪。。。
我已经很久没去示威了。
我答应我的buddy要改过自新,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混日子了。。。
身为一名法律系学生,一年级的时候竟然没有读过案例、没有抄笔记、没有准备辅导课、整天逃课。。。
一年级的我,主修活动,副修课业。
二年级的我,将会主修课业,副修活动。
我想我慢慢对法律产生兴趣了。
我要好好学习。
我要保护我的家人和朋友。
还要当正义使者。
哇卡卡卡卡

5:15 下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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